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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小九直播回放    发布时间:2024-03-16 10:25:19

  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别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项目主要内容:拟采购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81.6t的生活垃圾填埋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道路1.28㎞,宽度4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配套安防设施等。

  2、采购文件获取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没办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快速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别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施工图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项目主要内容:拟采购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和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项目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处理81.6t的生活垃圾填埋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道路1.28㎞,宽度4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Ⅱ类,配套安防设施等。

  2、采购文件获取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没办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