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城乡建造档次,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加城乡规划的途径,保证广阔市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法令》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现将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
以上内容现场和衢州市政府网站-资规局栏目一同进行公示。但凡对以上内容有定见与主张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方法向本机关提出陈说、申述或听证请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抛弃上述权力。
年6月10日衢州市高铁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四网”建造工程--桥梁主体工程.pdf